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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新规引航2008年招投标活动

      2008/2/28 0:00:01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598

中国阀门网

本期导读

    招标投标行业是高度强调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精神的领域。在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中,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许循的。2007年是我国招投标在调整中取得巨大成效的一年。国家各部委针对在招投标过程中逐渐突出的缺点和难点,逐项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使得我国招投标事业更健康有序的成长。作为招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更应该具备敏感的前瞻性和锐利的洞察力,及时了解和思考国家政策的导向,审时度势,才能引领风骚。

 本期目录: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设备招标采购活动的有关规定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元月起使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关于公路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严禁指定材料产地的通知国务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 92件被废止或宣布失效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实施时间:2007-07-0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加强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下发了《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争取于2008年举行。通过国家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设备招标采购活动的有关规定 生效时间:2007-09-15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设备招标采购活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择优的招 标采购竞争机制和评审原则,保护国家利益、杜会公共利益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重大装 备自主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根据《招标投标法》 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 〕8 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 生效时间:2007-11-15
  为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协调和全面发展 。2007年1月份,商务部产业司开始征求《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的规定》等文件的意见。11 月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商务部令〔2004 〕 第13 号),商务部制定了《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就招标文 件、招标投标程序、评标程序、评审专家管理、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质疑处理、招标机构管理七个 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新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元月起使用   
  2007年11月22日,在商务部产业司招标处的主持下,对《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2007年版)进行了修改。该文件经修改后,即为2008年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
  本次修改是对《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的第五次修改。本次修改的内容 ,主要是将商产发[2007]395号文《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有关内容融进 范本中。 
  2008年元月起,机电产品国际竞争性招标将使用2008年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 第一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生效时间:2007-11-17 
  新开工项目管理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新开工项目过多,特 别是一些项目开工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加剧了投资增长过快、投资规模过大、低水平 重复建设等矛盾,扰乱了投资建设秩序,成为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的突出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十七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精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各地区、各 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维护 投资建设秩序,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实施时间: 2008-05-01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 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共分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五章;《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共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 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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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公路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严禁指定材料产地的通知 生效时间:2007-10-24 
  由于个别地方在公路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中出现指定国外沥青生产商参与投标、排斥国产沥青生产商 的现象。该行为限制了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良的 社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 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 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 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也规定“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实行 歧视政策”。在公路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中仅限于国外沥青生产商参与投标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章的要求,限制了国内合格投标人平等参与投标的权利,造成不公平竞争。
  交通部要求各地政府认真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严格查处并纠正货物招标时设定货物产地等非法排斥投标人的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必要时,可请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对在货物招标中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在全国进行通 报。 


国务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 92件被废止或宣布失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 日起生效,共有92件行政法规被废止或宣布失效。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说,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6年底,我国现行行政法规共有655件。这些行政法规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变化,有的行政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客观需要,有的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所代替,有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因此需要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决定》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比如,《铁路留 用土地办法》《旅客丢失车票和发生急病、死亡处理办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城镇个人建造住宅 管理办法》等;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比 如,《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文物特许出口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 暂行条例》等。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共92件,占清理总数655件的14%。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决定》公布后,对于继续有效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制办将编辑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汇编。对于部分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法规,国务院 法制办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目前,有的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已经列入了2008年 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还有的行政法规已经启动了修改程序。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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