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阀门网】 “企业购买使用目录中的安全设备,将享受设备总投资额10%左右的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近日,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相关人士向中国工业报记者介绍了《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情况。这份8月26日正式发布的《目录》旨在提升我国工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行业安全系数的一项政策措施,是由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 据记者了解,这是国内首次针对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出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目录》规定该政策于今年1月1日起实行,相关财税优惠措施的实行将由各地方财政、税务机构具体负责。该政策的出台势必引导大批企业使用与更换新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积极性,从而提升我国整体工业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生产安全性。 力促安全生产 记者查阅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三十四条时,看到相关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由此可见,在未来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方面,将日益受到政策的垂青。 从2004年开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进行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铁路、交通、民航、建设等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优惠目录的起草制定工作,并于2007年底获国家批准通过。安全生产设备优惠目录包括煤矿在内的上述8个类别共50种属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关键设备,企业购买使用目录中的安全设备将会享受设备总投资额10%左右的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 在《目录》中,用于煤矿安全的设备最多,达19项,包括瓦斯含量、压力测试设备;煤矿瓦斯井下瓦斯抽采用钻机;一氧化碳检测警报仪器;隔爆型低压检漏设备等。非煤矿山中有无轨设备自动灭火系统、70℃防火调节阀、井下低压不接地绝缘检漏装置等9种装置。在应急救援设备类的8个器械中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 据记者了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也即将发布。 减少遵章成本 据周心权介绍,国家在一些危险性行业生产中,已有明确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规章制度,通过这些法律规范了危险性行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在煤矿安全上,为解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历史欠账问题,从2005年开始,时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的李毅中,在煤矿安全生产上每年投入30亿元煤矿国拨安全资金,并出台提高每吨煤炭安全费用等一系列措施,使得煤矿安全的历史欠账问题得到明显改观。 最后,周心权建议在优惠新税政的实施过程中,减免比例应当有所侧重,区分不同程度高危行业安全成本比例,并且要考虑行业生产条件,进行分级处理。此外,行业整体安全性的提升,技术装备仅仅是其中一项,还要不断完善行业安全中法律法规、科技与装备、安全培训、宣传教育、信息管理、应急救援6个支撑体系。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知,今后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等情况,对《目录》适时调整。涉及安全生产设备目录部分,将继续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 (来源:中国工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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