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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上海阀门厂许可证换证申请的通知

      2006/9/22 0:00:01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373

中国阀门网

  关于受理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换证申请的通知

  上海阀门厂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更换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的请示(换证)》(沪阀司字(2006)37号)收悉。经初审,我局认为你单位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立项审查。

  经我局研究,决定由机械科学研究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作为主审单位承担你单位申请的技术审查,负责审评申请文件、提出审评问题、编写资格申请评价报告,并参加我局组织的审评对话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许可证管理项目联系人:

  段红卫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司核设备处   

  电话:(010)66556368  

  传真:(010)66556366

  主审单位负责人:

  张树军 机械科学研究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电话:(010)68316538   

  传真:(010)68316538

  在技术审查过程中,你单位不得与机械科学研究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有任何经济往来,否则我局将终止你单位的资格申请审查工作。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中国泵阀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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