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阀门网】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调整油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原油资源税由过去的8至30元/吨上调到14至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由过去的2元至15元/千立方米上调到7元至15元/千立方米。 (来源:上海证券报)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留言板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