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阀门网】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新目录包括842个条目,本次调整涉及276个条目,约占条目总数的1/3。 调整后的目录自2008年12月15日起执行,对今年12月15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进口设备在明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仍按照调整前目录执行。但对于有关进口设备按照调整前目录审核不符合免税条件,而按照调整后目录审核符合免税条件的,自今年12月15日起,可以按照调整后目录执行。货物已经征税进口的,不再予以调整。 海关提醒我市相关减免税设备进口企业,对今年12月15日以前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其进口设备应在明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否则将按调整后目录执行。 (来源: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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