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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指导意见

      2010/9/21 16:46:56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40

中国阀门网

  根据中国政府网6日刊载的《国务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中国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和海外的产业转移项目时要坚持市场导向,减少行政干预;立足比较优势,合理确定产业承接发展重点,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节能环保等原则。

  《国务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共分8个部分,30条,约6000字,包括“总体要求”、“因地制宜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完善承接产业转移体制机制”、“强化人力资源支撑和就业保障”、“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等。

  《指导意见》指出,产业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合理产业分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当前,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刻调整,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不仅有利于加速中西部地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在全国范围内优化产业分工格局。

  根据

(来源:全球阀门网)

热门关键词:国务院 西部 承接 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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