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阀门网】 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被纳入诚信管理范围
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对于政府采购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2月份发布以来,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日,为了使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体系更加完善,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易出现的14种不诚信行为入手,强化对其的管理。
供应商诚信体系基本成型
目前,天津市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涉及范围很广,不仅有常规的电子信息化类、空调设备类、汽车类和办公类,还有节能照明产品、节水产品和部分环保建材类产品等,所涉及的采购人单位和供应商的数量更十分庞大。所以,对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的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
据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补充通知》就是专门针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而制定的。“今年年初出台的《通知》中并没有涵盖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加强对这部分供应商的诚信体系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该负责人介绍说,“《补充通知》的出台,一定意义上表明天津市供应商诚信体系已经基本成型,以后我们将在此基础上加大执行的力度。”
14条准绳丈量诚信尺度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补充通知》针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的14种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罚,主要涉及价格、质量、不合法竞争、提供虚假信息和不正常履约等情况。
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负责人表示,在处罚有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时,管理部门按其不诚信行为出现的次数和影响程度不同,对其处罚的力度也有差别。如果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出现通知中涉及的14种不诚信行为中的任何一种且只出现一次,那么该供应商的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资格将被暂停四个月;如果一年内出现三种以上或者出现三次及以上不诚信行为,相应的供应商将没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
严管“不诚信”
“这个工作的反馈情况主要由我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说,“主要是由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招标工作主要由采购中心来负责,而且项目的验收工作也在由采购中心承担。”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的反馈,天津市采购中心和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有着明确的反应时间。
按照规定,采购中心须在得到反馈后及时填写《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不诚信情况记录表》,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书面材料送至财政局,而财政局则需在收到书面材料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目前来看,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总体上基本完成,接下来我们将按照诚信体系的要求,加大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力度,不诚信的行为一旦出现,一定会严肃处理。”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最后说。
作者:邢晓丹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