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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

      2011/1/27 11:45:07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52

中国阀门网】                               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

财建[2007]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煤层气(瓦斯)既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隐患,也是重要的能源资源。加快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是从根本上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能源供应的重要措施,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节约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煤层气开发利用市场尚不成熟,开发利用成本高,技术方面也存在一些瓶颈,为鼓励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研究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利用专题会议纪要》(国阅[2007]19号)精神,财政部决定对煤层气民用燃气等进行适当补贴,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补贴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含瓦斯,下同)开采的企业均有资格享受财政补贴。

二、享受补贴的具体条件:

(一)企业开采的煤层气出售或自用作民用燃气、化工原料等。

(二)已安装可以准确计量煤层气抽采、销售和自用的计量设备,并能准确提供煤层气开发利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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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球阀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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