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发布信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国家能源局发布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国家能源局发布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2013/12/10 16:36:12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70

中国阀门网

 Famen88资讯:国家能源局网站日前公布,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监管,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这一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在监管的具体内容上,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配套电网建设、并网服务、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等进行监管,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管,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情况进行监管,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电费结算、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管。
  
  办法要求,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协调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的争议。同时,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度报送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及运行中遇到的问题等信息;电网企业未按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中国阀门网)

热门关键词:国家 能源局 电运营 监管暂行 办法 
投稿箱:
        如果您有阀门行业、企业相关新闻稿件发表,或进行资讯合作,欢迎联系本网编辑部,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136426480@qq.com。
中国阀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留言板联系我们。

关于本网| 网站导航| 热点搜索| 阀门资讯| 泵阀名录| 站点地图| 友情链接| 会员说明|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站内地图

全球(中国)阀门网 版权所有 © 2002-2012  服务邮箱:Service@fm35.com 在线沟通:

本网中文域名:阀门网.中国本站网络实名:全球(中国)阀门网-中国最专业的阀门行业信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