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关部门委托,我中心就盐化安置房水、电主要材料确定供应商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标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货物。确定供应商两名,其中电器类一名,水暖类一名。
一、项目编号:DY2006-15
二、需求货物(所需数量为约数)
三、供货条件、付款方式
由县建设局列计划,供应商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工程结束后首期付款90%,余款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内付清。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的供应商,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良好的高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在定远县提供长期的服务(注册地在外地的供应商在安徽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5、2003年以来具有三个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
6、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产品(3C)认证资质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介绍信;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2003年以来同类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4、产品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各种认证证明文件复印件(资质);
5、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产品认证(3C)资质证书;
6、针对本项目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携带原件备查);
7、供应商简介、售后服务网点(安徽分支机构)介绍;
8、报价(含一切费用)产品品牌、型号、单位。总价单价不得缺项。供应商服务和产品质量承诺。
9、投标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投标书须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0、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所采购货物的产品样品,电线类样品每种不得少于1卷,管材类样品不得少于1米,其他产品为一件(套),样品应有明显的产品标识。该样品由采购中心封存,若实际供货中产品与样品不符,每发现一种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并要求供应商按合格产品继续供货。
11、投标人应按需求货物表所列项目分别填到单价,并按电器类、水暖类计算出总报价,数量为待定的项目应列出单价,不计总价。
六、报名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2006年 8 月 10 日17:00结束(可以通过电话报名)。
2、开标时间、地点:2006年 8 月 11 日上午10: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县政府大院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实施政府采购工作,采购合同将授予满足需方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