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北京段)西四环暗涵工程已由国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愿意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的企业法人投标。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境内,为一等工程,设计流量30m3/s,加大流量为35m3/s,由1.40Km长2-3.8×3.8m明挖施工方涵、0.185Km长2孔3.8×3.8m浅埋暗挖施工方涵、10.96Km长2-ф4.0m浅埋暗挖圆涵及出口闸四部分组成。线路总长12.64Km。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西四环暗涵工程共划分10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第零标段及第九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桩 号 主要工程内容
第零标段 0+000~1+392.107 明挖施工方涵1206.3m,浅埋暗挖方涵185.8m,排气阀井3对,金属结构安装、机电、监测设备安装及水土保持
第九标段 12+365.153~12+641.332 明挖施工方涵86.3m,盖板涵89.7m,出口闸100.2m,金属结构安装,机电、监测设备安装及水土保持
三、工期要求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10月30日,完工日期为2007年10月30日,施工工期12个月。
四、资格要求
西四环暗涵工程施工第零标段及第九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近五年完成过类似水利工程,且业绩良好;
5、拟投入本招标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项目经理)资格、水利工程建筑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项以上(含2项)同类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历;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五、投标须知
1、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可对上述一个或两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6年9月21日至2006年9月27日,每日9:00~16:00。(周六、周日除外)。
5、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2)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