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水质环境工程第35、36标段施工招标变更
招标编号:
招标省份: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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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注意:
现就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工程输水管道工程(第35、36标)补疑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及补充:
一、将招标文件P6页投标须知第4.4条修改为:“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主要负责人之一在近五年应担任过1个或1个以上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管道工程经验。”
二、将招标文件P44页主要人员简历表下的备注内容“应附职称、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项目经理还应附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修改为:“备注1、应附职称、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2、项目经理还应附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原件单独递交),技术负责人还应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单独递交)。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经验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单独递交)。”
三、请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类似工程合同文本的复印件,此复印件应与开标会议上所查验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原件或扫描件)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将招标文件P10页第16.4修改为:“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文件中的封面、投标书和资格审查资料表10.1、表10.3、表10.4、表10.5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五、修改招标文件P6/第4.5/第1)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六、修改招标文件P6第4.6为“中标单位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中标后项目经理证由招标人实行押证管理。”
七、修改招标文件P8第11.1/(7)为“招标文件原件及报名时领取的工程量清单原件、及补充通知、答疑函。
八、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要求采用PKPM软件。
九、投标文件编制时,原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之处,均修改为“签名或盖章”即可,原招标文件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之处,均修改为“盖执业专用章”。且仅限于封面及报价汇总表。
十、取消招标文件P12中第21.2款中第(9)和第(11)小条。
十一、修改招标文件P12中第22.1条为:“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进行。”
十二、修改招标文件P13中第27.2条第(3)为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十三、招标文件P15中第34.1款最后增加:“同时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十四、修改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06年10月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十五、修改招标文件P37中第9.1.21为“如果投标人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报价,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投标人确认的委托协议书。未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加盖其执业专用章的投标书为不合格投标书。”
十六、修改招标文件P63表“资格性检查表”中第4项为“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修改第5项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在过去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指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管道工程)情况的(需有1个(含1个)以上类似工程经历,提供合同证明)。修改第6项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主要负责人在过去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指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管道工程)情况的(需要有1个(含1个)以上类似工程经验,提供材料证明)”
十七、修改招标文件P64表“符合性检查表”中第3项为“投标报价未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的。”
十八、修改招标文件P65表“不合格投标人名单表”中注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总价控制上限或单价控制上限的,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十九、修改招标文件P65表“进入入围的投标人名单表”中注为“入围投标人必须为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总价控制上限和单价控制上限的,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且最接近标底的少数投标人。”
二十、取消招标文件P45中10.5.4的“临时设施用地计划表”。
二十一、取消招标文件P37中9.1.16的规定,在提供的上限总价及单价中将有体现。
二十二、招标文件P15中“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修改为“中国长沙建设网”。
二十三、修改招标文件P67中“合格投标人名单表”(附表8)改为“不合格投标人名单表”。
二十四、删除招标文件P8中第11.1款第(9)小条括号中的内容。
第二部分 另有投标人疑问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输水管材、管件、阀门等设备,土建施工中的水泥、砂、碎石、木材、钢筋等主材由业主供应,报价中是否不计主材费,还是由业主指定价格进入报价?
答:投标报价中甲方供应的主材只进入计算程序,不进入总报价,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将此部分费用于税前扣除。
2、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否按单价中含税费报价?
答:是。
3、工程量清单中的各种阀门井、检查井的土方是否并入该项目中,还是另外计入了土石方工程中?
答:已并入管道土石方中。
4、招标文件P4页投标人资质要求中“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要求个数与2006年9月28日网上发布的个数不相同以何为准?
答:在本补疑第一部分第一条中已作说明。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三个项目经理供招标人选择,类似工程经验是指三个项目经理都需要提供还是只提供其中1个项目经理的?
答:三个均需提供。
6、保修承诺按什么规定执行?
答: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7、招标文件第40页10.2条“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是否指在标书中放入复印件即可?
答:是。
8、如投标多个标段,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重复以外,其他人员可否重复?
答:可重复,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也可重复。
9、关于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有类似工程经验的问题,是要求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曾以什么身份参加过类似工程管理才算得上有类似工程经验?如何证明才能有效?
答:项目正、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合同或公司对类似工程项目部的发文为证明。
10、36标招标文件17.2(6)识别标志是否就是下面的(I)(II)
答:是。
11、上限单价及总价什么时候提供给投标人?
答:开标前五天。
12、招标文件P33页,投标辅助资料表6.1-6.6格式与按照湘建价[2002]578号文件发布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执行和PKPM软件编制产生的表格格式不一致,请明确?
答:取消投标辅助资料中表6.1-6.6的格式,按湘建价[2002]578号文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考虑到本工程投标单位较多,为免不熟悉软件造成投标人的负担和给评标带来不便,本工程不要求采用PKPM软件进行编制。
第三部分:
在招标文件中第二卷技术部分中增加:
五、环境保护
5.1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本合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5.2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编报施工总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1) 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
(2) 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活动中的哭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
(5) 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
(6) 施工弃水处理措施;
(7) 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5.3施工弃渣的治理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施工弃渣的治理措施,防止料场、永久建筑物基础和施工场地的开挖弃渣冲蚀河床或淤积河道。
5.4环境污染的治理
(1)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控制地下工程施工的噪声、粉尘和有毒气体,保障工人的劳动卫生条件。
(2)承包人应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应定时清除垃圾,并将其运至批准的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承包人应在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5.5场地清理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
5.6施工弃水处理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排出的施工弃水需采用有效的处理措施,并不得污染下游取水口的取水,由于承包人处理不当,造成下游取水污染而引起的纠纷和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解决和支付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