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境内的黄河干流上,下游87km处为已建的三盛公水利枢纽。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是一座防凌、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工程。电站为河床式,装设4台单机容量为22.5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3年09月发电。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和财政资金,用于本项目的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下列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从制造厂至电站安装现场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现场开箱交货及监督指导安装,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监督、现场试验、试运行和有关设计审查、联络、协调、培训、验收等服务。
(1)通风系统全部的通风机及配套设备、配件。
(2)通风系统全部的阀门及配套设备、配件。
(3)通风系统全部的风口及安装配件。
(4)通风系统全部的风管、管件及安装配件。
(5)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备品备件及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器具。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国家颁布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许可证”;
(2)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及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独立设计、制造并投产十台套以上与本工程相类似的通风设备及配套设备、配件,且经过三年以上的安全运行,并提供该设备和装置的有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全面承担设备的试验、现场安装和调试的监督指导、技术培训、维修服务的能力(包括设备、技术和人员)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提供有关专业人员资历和经历的说明;
(5)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信誉投标提示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次招标所提出的交货期时投标人最大生产能力,其已承接其他客户的订货和本次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累计不得超过自己的饱和生产能力,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2)投标人应已充分预计到:若中标并签订合同,在收到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款后,还应具备充足的资金,确保本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的生产供货按合同规定顺利进行。任何因资金问题造成完成供货任务的缺陷和推迟供货,投标人不可推卸合同规定其应负责任。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06日
(2)招标文件将于2011年12月07日至 12月13日每日9:0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出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 陈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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