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大理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红线外)给水管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红线外)给水管线采购招标。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见下表:
给水管线:
序号 名称及规格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热轧无缝钢管 D325×10 PN=4.0MPa 米 10729 工作压力4.0MPa
2 金属硬密封蝶阀常温手动(法兰连接) DN300 P=4.0MPa 套 10 工作压力4.0MPa
3 自动排气阀 DN80 个 8
4 法兰盘 D325 个 2130
5 钢制排气三通 DN300×50 个 8 工作压力4.0MPa
本清单仅供参考,以《招标文件》为准。
2.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1天之内,按招标人要求分批送到指定地点;经质检部门用专业仪器检验后方可交货。
2.6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国家规范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需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国内生产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3)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本次招标产品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强制认证产品证书;
(5)所有选用设备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如属于免检产品应提供免检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报名时间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1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赵蕊
手 机:13121860588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 ruizbcg@163.com (资质业绩请发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