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辽宁中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海城市给水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01-121020080043
招标省份: 辽宁
报名时间: 2012/7/2
截标时间: 2012/7/17
招标公司:
联 系 人: 程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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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701-121020080043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从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得到了一笔贷款用于辽宁中等城市基础设施(二期)的建设, 其中部分贷款的资金将用于下列合同的合格支付。
合同名称:配水管网-河北段工程(HWS/1.3)
业主单位:海城市自来水公司
监理单位:海城市工程建设监理处
项目监理:陈涛
地 址:海城市站前街利民委光明路85-S1号
电 话:
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 提供和安装DN150~800的球墨铸铁管和塑料(PVC-M)管等,总长约37公里。
• 提供和安装各种阀门(蝶阀、排气阀等)和消火栓,约650组。
• 提供和安装各种阀门井、排泥井等,约660座。
工期:10个月
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和考察现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考察现场收集到的信息,计算工程费用和报价。
2、受 海城市自来水公司 委托,对上述工程和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为上述工程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施工机械和服务。
3、投标人最低资格标准:
(1)资质要求
①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② 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等同);
(2)财务要求
①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 过去3年每年完成的施工额最低为6,500万元人民币。
③ 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额度应不小于850万元人民币。
(3)业绩要求
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5年中至少已完成两个类似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合同(要求使用球墨铸铁管和/或塑料(PVC-M)管的供水管道工程,长度10公里以上)。
投标人应提供支持文件,如施工合同副本等,证明能满足上述要求。
4、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7月2日起(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下午4:00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为每套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200元的邮寄快件费。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此地点索取进一步资料。
5、投标预备会议:
时 间:2012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
地 点:待定
6、所有投标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6套副本,并应附有金额为陆拾万元人民币(6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单位接受的格式。投标书必须在2012年8月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送到。
7、将于2012年8月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