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陆市2011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 ALZFCG2012-28
招标省份: 湖北
报名时间: 2012/7/20
截标时间: 2012/7/31
招标公司:
联 系 人: 杨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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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安陆市2011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农经【2011】1900号)立项批复实施,安陆市财政局已下达安财采计【2012】124号计划采购批准建议,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技术文件已经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 、 招标 范围 :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田间工程、泵站工程等。
2 、招标规模: 2.31 万亩,投资概算1155万元,分四个标段进行招标。
2 、工程地点: A 标段:棠棣镇(田间工程)
B 标段:陈店乡(田间工程)
C 标段:接官乡(田间工程)
D 标段:棠棣镇、陈店乡、接官乡三个乡镇的泵站工程
3 、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及地方投资。
4 、工期要求: 工期 120 日历天。
5 、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9 月
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申请人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申请人 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 、投标人申请人 必须具有 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 投标人 申请人 必须具有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
5 、投标人 申请人 必须具有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
6 、投标申请人近两年( 2010 年、 201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没发生亏损;
7 、具有 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及以上资质 ;
8 、投标人 申请人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且必须在本公司注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机构 配备有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 ( 上岗 ) 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税票)(投标申请人单位社保按年度缴纳的,须提供 2011 年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 2011 年整年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税票),按季度或月份缴纳社保的单位,须提供 2012 年一季度(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3 月)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及招标公告发出时间的最近一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税票))。
9 、投标人 申请人具有 近 三 年( 200 9 年 6 月至 20 12 年 6 月) 每年至少 承接过 1 项且已完工的3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土地整理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或水利工 程,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10 、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且提供开户许可证明;
11 、投标人申请人 近三年内 必须是在检察院无行贿犯罪 记录;
12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前到安陆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签订《投标诚信承诺书》。
13 、本工将对中标人关键岗位证书实行押证管理;
14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
四、投标保证金
项目每个标段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实时汇出,不接受其它方式交纳,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
五、资格审查方式:
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标段;
六、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报名;
2 、 报名时间 、 地点 及报名资料:
投标申请人 于 201 2 年 7 月 20 日至 201 2 年 7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 1 :30 ,下午 15:00 至 17:00 ( 法定、公休日照常报名)报名 。须持以下资料:
( 1 )、 投标人 申请人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及第二代身份证 ;
( 2 )、 企业法人 有效的 营业执照(副本) ;
( 3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及以上 有效的 资质 副本;
( 4 )、 企业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 5 )、 企业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 6 )、企业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
( 7 )、本项目 拟派项目经理 有效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 ;
( 8 )、本项目 拟派技术负责人 有效的房屋建筑、或水利水电 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 9 )、本项目 拟派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 的有效 资格( 上岗 ) 证 ( 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 证) ;
( 10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均须提供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税票)(投标申请人单位社保按年度缴纳的,须提供 2011 年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 2011 年整年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税票),按季度或月份缴纳社保的单位,须提供 2012 年一季度(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3 月)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及招标公告发出时间的最近一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票(税票))。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同时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原件核验后现场退还给投标申请人(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招标代理公司) . 。提交的复印件须制作封面,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联系手机号码,打孔装订。提供的原件根据(1)-(10)要求,原件缺项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将不予报名。
3 、资格预审文件 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书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2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