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宁河县董庄深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省份: 天津
报名时间: 2012/10/19
截标时间: 2012/10/25
招标公司:
联 系 人: 江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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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县董庄深渠清淤整治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12)1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宁河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董庄深渠起自董庄泵站,终至芦台经济开发区,于1950年开挖,河道全长3.5km。董庄深渠是芦台镇一条主要的排水渠道,主要承担芦台城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排水以及芦台镇周边地区农田排涝作用。1976年对河道进行清淤一次,经过30多年的运行,河道淤积严重,芦苇杂草丛生,闸涵等配套设施破损不堪,过水断面萎缩,严重影响排水能力。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县董庄深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县董庄深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hdzsqzzsg/ht-2012-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清淤及河堤整治,恢复渠道排沥能力,改善周边生态环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7~2011)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0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 业执 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 业执 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 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0月2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9日14时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10月26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县 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